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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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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是 计算机软件的原创性创作成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计算机程序:

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即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

文档:

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定、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计算机软件:

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著作权人的权利:

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等。

软件著作权保护的目的在于为原创开发者提供法律保障,防止他人未经许可复制、修改、转售或盗用其软件创作成果。通过著作权法,软件的原创作者能够对软件的使用行为进行管理,从而保护自身利益。软件著作权自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无需注册即可享有著作权,但进行登记可以更好地保护权利。

总结来说,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是软件的源代码、目标代码、程序设计文档、用户手册等内容,以及由这些内容所构成的整体软件的原创性成果。这些保护措施确保软件开发者能够对其创作成果享有独占使用权,并能在发生纠纷时提供有效的法律证据。